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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部门协同,提高儿童参保覆盖面,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参保工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
  儿童参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儿童健康权益的基础和前提,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儿童及时参保的重要性,确保应保尽保。各地要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教育、卫健、妇儿工委办、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儿童参保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通报、信息直联共享、宣传同步开展的协同机制,共同促进儿童参保工作,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卫健部门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家庭医生开展参保动员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包;医保部门要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付费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在动员参保中的重要作用;教育部门要为儿童参保提供便利和支持,鼓励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参保宣传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将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作为落实《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重点目标任务之一;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基层组织网络完备,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开展儿童参保宣传,引导参保缴费。
  二、优化“出生一件事”办理,促进及时参保
  各统筹区要持续推进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主动延伸服务链条,将生育智能登记、生育津贴发放主动加入联办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将新生儿参保服务关口前移,实现参保登记、申领电子医保码、创建家庭共济账户、亲情代办、线上缴费等多个关联事项一键办理。对新生儿参保后确需进行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提供即申即享的线上报销服务。通过打通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全链条,提升新生儿医保参保率,确保完成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的目标任务。
  三、补齐部门数据共享短板,全面摸排比对
  各统筹区医保、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完善参保信息共享机制,补齐当地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点、村卫生室等儿童相关信息共享短板,明确中小幼等教育机构负责参保信息共享的部门和人员,指导辖区内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及时向医保部门报送学籍学生相关信息。医保部门牵头开展参保数据比对,精准掌握扩面目标儿童基本情况,全面摸排中小幼等教育机构参保情况并反馈给教育部门,并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参保缴费动员,落实儿童参保工作。
  四、用好“一人一档”参保平台,精准落实参保
  医保部门要加快建设“一人一档”参保平台,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保基础数据库,实行多部门信息比对机制,不断提高学籍学生信息、新生儿、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信息共享水平,通过儿童医保信息的及时归集、分析和共享工作,层层形成精准到人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实行参保信息动态管理。对未参保的儿童要及时维护至“一人一档”参保信息平台并区分原因(异地参保、不愿参保)形成参保管理闭环。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将儿童参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展情况、问题、建议等)及时上报,并填写《福建省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1),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各地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妇儿工委办、省妇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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